售屋後遭告解除契約成功駁回

20240206

大家知道嗎?簽約後、交屋前的驗屋環節可以說是十分重要,不僅維護購屋人的權益,有時甚至能為屋主的權益更添一份保障喔!今天要分享的案件可以說是一件很好的例子。

最近這件棘手繁雜的案子在歷經近兩年之久後,終於有結果了!!

我們的當事人在110年底出售約20幾年的房子給原告,沒想到交屋約莫六個月後竟被原告以房屋氯離子超過現行標準,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契約,並退還房子將屋款拿回來。

當事人迫於無奈之下,只好尋求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楊羽萱律師協助此案的官司流程。

#楊律師 在分析事實內容及相關證據後,替當事人主張以下主要辯護方向:

1.原告並未在支付第二期價金前進行氯離子檢測,顯示其有重大過失且未依正常程序通知瑕疵,因此無法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。

2.氯離子數值的標準應以「建築物完成時的標準」為依據,並非以「已交屋時的國家標準」為據,雙方也在買賣契約中約定了,且正式鑑定報告顯示該房屋未超過標準,因此對方的解除契約和損害賠償要求毫無正確依據。

3.楊律師對於對方自行提出的檢測報告中提出強烈質疑,並點出該報告有不合理之處。

藉由以上幾點,楊律師成功替當事人守住該次交易結果,成功說服法官採信我方主張,讓法官駁回了原告的解除契約和損害賠償訴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