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羽律師事務所始終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首要目標,特別是在涉及親子權益的案件中,我們深知每一位父母對孩子的關愛不可或缺。
近期,我們律師團隊接手了一起家庭糾紛案件。
當事人因與太太起了爭執,太太趁當事人工作之餘,將未成年的兒子帶離居所,並拒絕與當事人聯繫,完全切斷當事人與孩子的見面及溝通管道,
這樣的行為使當事人既焦慮又無助,深怕失去與孩子的親密關係。
接手案件後,我們立即深入分析當事人的處境,全面搜集相關證據,並根據保障父母與子女會面交往的相關規定,
向法院提出了對於小孩會面交往的暫時處分,我們強調:
- 父母雙方對子女有共同扶養與教養的權利與義務,太太的行為已構成不當阻斷。
- 親子間的會面交往不僅是父母的權利,更是孩子的基本利益與成長需要,不應因夫妻之間的紛爭而被剝奪。
- 在子女親權尚未確定的情況下,雙方應本著平等與尊重的原則,共同參與子女的生活與成長。
經由律師團隊的不懈努力與清晰論述,法官最終採納了我們的主張,裁定當事人與太太應暫以輪流每週相處的方式,
讓雙方都能充分履行親子教養的權利與義務。
這一結果不僅保障了當事人與孩子之間的重要連結,也為孩子的身心健康提供了穩定的支持與關愛。